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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義立私事息

宋人洪邁在《容齋隨筆》中記載:司馬光任宰相后,寫了一篇類似“會客須知”的榜文掛于客廳,名為“客位榜”,旨在告知眾人:一是如發(fā)現(xiàn)朝政失誤或百姓疾苦提建議的,請寫好奏牘按程序呈送朝廷,待與同僚研究后選擇可行的呈批實施;若只是請托私信,呈來也無果。二是如我有過錯或缺點,歡迎來信指正,我會認真考慮后加以改正。三是如屬平反冤案、昭雪罪名等,凡涉及個人的,也請出具書面材料,待我和負責此事的官員按規(guī)定研究辦理。如果來家私訪,請勿談及這類事情。司馬光公事公辦的做法,既不失節(jié),亦不失禮,磊落光明,頗得贊譽。

志忍私,然后能公;行忍性情,然后能修。古往今來,多有公私分明為政者,堅守秉公用權(quán)底線,存公道之心,拒私謁之為,行公正之事。史料記載,吳起為楚悼“罷無能,廢無用,損不急之官,塞私門之請。”“孔翊為洛陽令,置器水于前庭,得私書皆投其中,一無所發(fā)。”明代陳道鐵面無私、清謹奉法,曾在門上貼出“只理公事,私謁請回”的字條。同朝代廉吏王翱為謝絕請托、秉公辦事,在任期間“門無私謁,權(quán)勢請托不敢行”。

《禮記》曰:“公事不私議”,公事需按照一定的規(guī)則和程序到公開場所辦理,不能在私下里去處理。若公事到非公場所私謁,非光明磊落之舉,多生齷齪,亦有害政之嫌。為政者如果稀里糊涂公私不分,就過不了“人情關(guān)”“廉潔關(guān)”,也很容易被圍獵。私門洞開,私謁者必趨之若鶩,絡(luò)繹不絕。長此以往,私謁成風,公權(quán)不公,必將危及公平正義。

公道達而私門塞,公義立而私事息。多講公道,為個人私利找門路、跑關(guān)系的事就會杜絕;常明公義,只顧個人私利的事也就會停止。而公道之門往往存乎一心,正所謂“一心可以喪邦,一心可以興邦,只在公私之間爾?!笔治展珯?quán)之人,要公私分明,門絕私謁,存公道之心,行公正之事,不給私謁請托者以可乘之機。公私分明是損公肥私、假公濟私者的天敵,也是拒私謁者于門外的法寶。正如《韓非子》所講:“明主知道,必明于公私之分,明法制,去私恩。夫令必行,禁必止,人主之公義也;必行其私,信于朋友,不可為賞勸,不可為罰沮,人臣之私義也。私義行則亂,公義行則治,故公私有分?!?/p>

在共產(chǎn)黨人心中,公與私的界線尤為清晰。新中國成立后,許多親戚、故舊給毛澤東寫信,有的尋求幫助,有的提出要來北京工作。對此,毛澤東定下規(guī)矩:“凡是要來北京看我的,一律謝絕;如果不聽,偏要來,路費由他自己出;來了我也不見,公家也不接待。凡是要求我找工作的,我這里是‘四不主義’:不介紹、不推薦、不說話、不寫信?!彼€定下“戀親不為親徇私、念舊不為舊謀利、濟親不為親撐腰”的家訓。

公權(quán)姓公,絲毫不能私用。手握公權(quán),必須克己奉公。黨員干部當時刻秉持公心,嚴格要求自己,自覺做到嚴格自律、公私分明,堅決杜絕公權(quán)私用、以權(quán)謀私。堅持以高度的自覺和堅定,不斷夯實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識,謹慎行使好黨和人民賦予的權(quán)力,認真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和使命。(劉國成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