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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

1.東麗區(qū)新立街道張貴莊村黨總支原書記張春玉、村委會原主任陳國良虛構產權違規(guī)出售房產騙取他人錢款問題。2人利用職務便利,在明知房屋產權屬于某有限公司情況下,虛構產權屬于張貴莊村委會事實,私自將41套房產出售給37人,騙取1500余萬元。2017年8月,2人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,正被追究刑事責任。

2.濱海新區(qū)中心商務區(qū)建設交通局原局長郝沛濤收受他人錢款等問題。郝沛濤利用負責對建設項目工程質量安全監(jiān)督管理職務便利,為他人謀取利益,收受他人錢款50萬元。2017年2月,郝沛濤受到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處分,被追究刑事責任,涉案資金被追繳。

3.武清區(qū)南蔡村鎮(zhèn)西崔莊村黨支部原書記趙國興、原委員肖玉璞收受施工方錢款問題。因西崔莊村進行生態(tài)文明村建設,2人利用工程驗收職務便利,分別收受施工方好處費12萬元、8萬元。2017年5月,2人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,被追究刑事責任,涉案資金被追繳。(天津市紀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