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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國清任天津市副市長、代理市長

摘要:1月2日,天津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四十一次會議,決定任命張國清為天津市副市長,并表決通過了關(guān)于張國清為天津市代理市長的決定。

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命名單

(2018年1月2日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通過)

任命張國清為天津市副市長。


市人大常委會關(guān)于張國清為天津市代理市長的決定

(2018年1月2日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通過)
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》第四十四條的規(guī)定,天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決定:張國清為天津市代理市長。